根据《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2017年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实行统一价格出清方式:
将购电方申报价差、售电方申报价差配对,形成交易价差对。
价差对=购电方申报价差-售电方申报价差。
•价差对为负值时不能成交
•价差对为正值或零时可以成交
•价差对大的优先成交。
最后一个成交的购电方与售电方申报价差的算术平均值为统一出清价差。
02
按这个规则,很多用户会觉得,反正结算价也不是我能影响的,干脆当个甩手掌柜好了。但是商人逐利是天性,边际价格直接决定盈利水平,谁都想拿个好价格啊!
举个例子:
供应曲线:10亿申报6分,20亿申报5分,40亿申报4.5分。
需求曲线:5亿申报0分,15亿申报1分,10亿申报2分,10亿申报3分,5亿申报4分。
总成交电量45亿,最后成交价差对,供方4.5分,需方4分,边际成交价格4.25分。
供方:10亿申报6分及20亿申报5分全电量成交。40亿申报4.5分,部分中标,15亿成交,25亿未成交。
需方:45亿申报电量中标。
最终需方用5亿的电量申报4分的高价差,博得4.25分成交价,5亿申报0分的需求方也按4.25分成交,而且是绝对保障成交。
那我们来头脑风暴一下,供需双方中,谁更愿意博弈边际价格呢?
需求方
大用户:电费多一点少一点,都是节约电费成本,不涉及咽喉要害,稳妥拿到电量就好。
售电公司:
大体量售电公司:
相对而言,大体量当然要尽可能保证竞得电量的数额,一旦电量失手,损失巨大。
以下两种情况下,容易触发大体量售电公司博弈边际价格。
一、对用户承诺了较高保底价格,如果不博弈边际价格,有可能会倒贴价差给用户,导致亏本。
二、三段申报,对最小申报比例不做限制,则售电公司博弈成本低,都愿意拿一小段电量进行博弈。
(坊间流传版试行规则里,并未对每段申报电量比例作限制。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举办的模拟竞价中,要求每段电量比例不低于20%。新规则仍在省政府审批流程中,未知正式版会否有相关规定,拭目以待。)
小体量售电公司:
一、温和派,反正我电量不高,小本买卖,稳稳当当就好了。
二、激进派,反正我电量不高,不如拼个好价钱,赚就赚多点,亏也承受得住。
(有个小问题,如果新规要求每段电量比例不低于20%,大体量售电公司博弈成本高,会不会人为制造很多小体量售电公司,专门用于博弈价格?)
供应方
高能效/大机组:
我的发电成本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别人能卖的价我都能跟,我着啥急。
低能效/小机组:
发电成本高,拿不到好价钱,有可能亏本买电,博弈个好价钱,才能继续好好玩耍。哪怕是不能全电量成交,好价钱也能弥补其中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