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
为推动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切实做好节能工作,及时准确上报能源利用状况等数据,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意见》(粤府[2011]122 号)和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十二五”我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1〕543 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节能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2011 年顺德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辅导工作方案》,计划组织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省经信委公布),对我区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工作辅导,相关费用由我局承担。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镇(街道)经促局负责通知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并于11 月21 前将相关协议报送顺德区节能协会。
附件:180号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