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并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节能重点工程项目、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等(详见《通知》),优先支持在工业、交通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佛山市内的独立法人,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主体为节能服务公司。
(二)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基本落实,保证在2021年前开工建设;项目年节能量不低于500吨标准煤(不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分工。请工业、建筑、交通相关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并汇总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属地责任,组织并汇总本区域内其他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二)材料要求。请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提交光盘并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市有关部门、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职能分工汇总项目单位申请报告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局。
(三)其他。其他事项以省《通知》为准。
请予以支持为盼!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征集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303 6260,电子邮箱:xnyhjnk@fsdr.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