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科局: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将有关企业用电信息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主动公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发改通〔2020〕21号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上进行通告。通告期为45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18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
二、请各镇(街道)经科局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名单中的企业在确认申报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进行确认申报。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申报指导,及时掌握企业申报动态。
三、请各企业自2020年5月18日起,自行登录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进行信息确认和资金申报。确认申报期为45个自然日,到2020年7月1日截止。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处理。企业操作流程如下:
(一)对通告信息无异议的。企业可在确认申报期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完成企业实名注册流程后,进入对应申报项目填报企业领取补贴资金银行账户等信息,保存提交即可,无须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二)对通告信息有异议的。企业可在确认申报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诉,并提交纸质补充材料,通告期满后不再受理。
1.对用电信息有异议时,企业补充材料须经区供电部门核实盖章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是对规上工业企业资格有异议时,企业补充材料须由我局会同区统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是通告信息中“用电数据信息”有误的,企业提交《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或《大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
三是企业符合补贴条件但没有在通告名单中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或《大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
四是通告信息中“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
五是通告信息中“企业名称”有误的,企业提交《通告信息核查情况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规上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或《大工业企业用电情况信息(模板)》。
2.补充材料加盖企业和有关部门公章后邮寄或直接提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2楼3207室,电话:83994252、83381481)。
(三)对通告信息有疑问的企业可致电我局咨询有关详情(联系方式见附件),或详阅佛山扶持通平台说明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 年 5 月 20 日
附件: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补贴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的附件1(1):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的附件1(2):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工作方案.doc
附件2:佛山市2019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电信息(佛山供电局)--公示.pdf
附件3:佛山市2019年大工业企业用电信息(佛山供电局).xlsx
附件5:佛山扶持通平台说明及申报操作指南(用电补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