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电力需求响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7日 16:53:20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广东电网佛山供电局、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各有关企业:
经多方共同努力,我市电力需求响应项目申报及协议签订等工作现已结束,共计有佛山市南海中科金属有限公司等151家电力用户确认参与我市电力需求响应项目,响应负荷总量达211877千瓦(详见附件)。按照佛山市电力自动需求响应试点工作部署,现定于8月下旬至9月期间继续实施我市电力需求响应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始时间
2015年8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实施前通知为准)
二、参与单位(详见附件)
(一)佛山市电力需求响应试点项目电能服务商(包括与电能服务商签订协议的电力用户)。
(二)直接报名参加电力需求响应并已接入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电力用户。
备注:实际参与单位以纳入汇总表名单且用电数据已准确接入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单位为准。
三、实施安排
(一)负荷部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佛山供电局,根据佛山市气温条件及电网负荷情况协商确定全市响应负荷量,并至少在项目 实施开始4天前通过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进行部署、分解。
(二)响应启动和结束的通知: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负责提前通知佛山供电局和各电能服务商需求响应的启动和结束,佛山供电局负责通知直接报名参加电力需求响应并已接入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电力用户,通知内容包括响应时间段、响应负荷量等。
(三)负荷削减:参与单位在要求响应时间段内对本单位负荷进行削减,且负荷削减量大于等于分解至本单位的响应负荷量的80%及以上。
(四)负荷监控:佛山供电局牵头负责通过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对需求响应项目的实施进行监控。
(五)效果评估: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在单次响应结束的3个工作日之后出具需求响应项目实施报告,佛山供电局组织对实施报告进行校验、评估和修正,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
四、其他要求
(一)请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认真做好第一批项目实施情况的总结分析,继续完善平台相关功能、企业数据接入信息和需求响应负荷基准值的计算方法。
(二)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高度关注本区需求响应负荷参与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沟通协调本区供电局、电能服务商及为本区范围内参与需求响应项目实施的电力用户(包括与电能服务商签订协议的电力用户和直接报名参加的电力用户),积极做好配合、指导和督促,确保落实本区需求响应负荷量。
(三)请佛山供电局为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并通知属地供电部门做好直接报名参加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的通知、服务等工作。
(四)请各电能服务商在项目实施前加强与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的沟通协商,做好拟部署负荷削减的具体电力用户的落实工作,并按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要求对相关电力用户做好削减负荷部署、分解、通知、监控等工作。
(五)请直接报名参加电力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项目实施期间按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和佛山供电局的具体要求做好负荷削减工作。
附件:1、佛山市电力需求响应项目汇总表.xls
2、佛山市电力需求响应负荷分区统计表.xls
3、佛山市电力需求响应负荷分区统计表.xls
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5年8月19日
(联系人:陈文浩,联系电话:83997235,电子邮箱:dlk@fs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