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础条件:
1. 所属企业为列入2016-2017年度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粤经信规划函〔2016〕96号)的企业;
2. 所属企业2016年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016年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在1件以上(含1件);
3. 所属企业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对已获得 2014、 2015、 2016、 2017 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关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请申报企业于11月14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至区经科局工业发展科。如有申报,请提前告知。
联系人:简小姐 2283 1395
附件: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入库项目的通知(粤经信规划函〔2017〕198号).pdf
附件:
附件:2018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