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的通知》(佛经信〔2017〕94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区组织清洁生产专家现场验收并评审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复核,认定佛山市丰富汽配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详见附件)为第二十二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为5年。
以上单位在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5年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附件:第二十二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6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罗建婷,电话:83994960;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区健,电话:83354523)
附件下载: 附件 第二十二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