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佛山市“十三五”绿色清洁生产工作推行方案》、《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佛经信〔2017〕212号)等有关规定,经区经科、环保部门组织清洁生产专家现场验收,并评审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复核,认定佛山鑫威铝业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详见附件)为第十七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为5年。
以上单位在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5年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附件:第十七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6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方煦英,电话:83997235;市环境保护局联系人:区健,电话:8338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