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回答《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有关问题时表示,“十二五”时期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总投资为23660亿元。其中,节能重点工程总投资约9820亿元,污染减排重点工程约8160亿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约5680亿元。
《规划》提出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分别是:节能改造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脱硫脱硝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工程。
据测算,规划中节能、循环经济、重点流域工业污染防治、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企业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解决,各级政府安排一定资金予以支持和引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国家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规划》提出的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8-10%的总体目标,以及各行业、重点领域和主要耗能设备的具体目标。在工业方面,单位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下降21%左右;建筑方面,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95%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