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6〕37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14日
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2015〕2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8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推动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省,促进绿色发展,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我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制造强省战略,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以传统工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监管制度为保障,以示范试点为抓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条全面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增强竞争新优势,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发展,促进工业文明和生态文明和谐共融。
(一)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践行。发挥政府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优化工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机制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在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加大绿色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不断提高绿色制造管理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共赢。
创新驱动,标准引领。积极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研发推广先进适用绿色工艺技术及装备。健全工业能耗、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标准,促进工业企业由传统制造向绿色制造的转型升级,实现清洁化、高效化、低碳化运营发展,不断提升绿色制造能力和水平。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鼓励使用绿色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强化绿色设计,加快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着力解决重点行业、企业和区域发展中的资源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在产品设计、原料选用、生产过程、销售服务、旧件回收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绿色制造整体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工业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企业和各级政府的普遍共识,工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基本形成,绿色制造产业成为我省经济增长新引擎和国际竞争新优势,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工业能耗继续保持全国最先进行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下降,工业用能增速减缓,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下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稳步上升。
――清洁生产水平大幅提升。先进适用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及装备普及率进一步提高,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绿色制造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等绿色制造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绿色制造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基本建立,绿色设计与评价得到广泛应用,创建一批绿色工业园区与绿色示范工厂,建立一批绿色产品推广名录,主要产业初步形成绿色供应链。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实施工业能效赶超计划。
优化工业和能源消费结构。加强节能评估审查和后评价,进一步提高能耗、环保等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依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广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相结合、小型分散与集中利用相结合的新型用能方式,全面提升能源系统效率。
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加快应用先进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每年新发布一批省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重点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持续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力争使在用的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注塑机、配电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标准。深入推进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重点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使用新能源,推进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大力建设厂区、园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电网。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和监察。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未完成等级重点用能单位实施强制能源审计,重点包括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与周期管理、用能设备的科学合理性测试分析、能平衡分析等。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加快推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实时动态监测。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活动,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能耗水平。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消费台账。
专栏2能效提升工程
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综合运用工艺技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结合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以标准体系应用为重点推进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价格政策,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惩罚性电价,运用经济手段提高落后产能企业使用生产成本,形成落后产能市场淘汰格局。
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定期公布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以及行业对标标杆指标,建立完善行业能效对标信息管理平台,编写能效对标典型案例和行业能效对标工作指南,引导全行业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工作,发挥在水泥、玻璃、造纸、纺织、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7个行业开展能效对标的示范效应,扩大能效对标行业范围。
电机能效提升计划。持续开展电机能效提升和注塑机节能改造,2016-2017年实现高效电机推广、低效电机淘汰和电机节能改造400万千瓦。
燃煤电厂节能改造。到2017年对全部燃煤发电机组(含主要自备电厂)的共超过180台燃煤机组实施改造,改造达到燃煤电厂供电标煤耗不超过310克标煤/千瓦时。
(二)深入推进清洁生产,实施绿色清洁生产行动。
创新清洁生产推进模式。建立清洁生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统一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流程、验收程序、审核报告编制规范、评价尺度和审核绩效报送要求,实现全省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统一管理;实施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于生产工艺简单、环境影响较少的企业,简化审核流程,对能耗较高或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按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流程开展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差异化奖惩机制,对按时或提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项目推荐、申报、财税奖励、环境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加大“双超”、“双有”及“高能耗”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力度。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国家或省环保规划规定开展清洁生产的重点行业企业,须按有关规定开展清洁化改造和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对未实施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提升重点流域清洁生产水平。加大淡水河、石马河、广佛跨界河、茅洲河、练江及小东江等重点流域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力度,流域内污染企业须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做到源头削减,实现节水减排。
提高园区企业清洁生产覆盖率。加大省级以上开发区、产业转移园、以及电镀、印染、化工、制革、造纸和电子拆解等专业园区或基地清洁生产力度。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着力推动园区绿色化、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到2020年,园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应超过80%。
专栏3绿色清洁生产推进工程
“万企”清洁生产审核工程。落实《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重点推进“双超”、“双有”及“高能耗”企业,纳入国家或省、市级能耗、环保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产能过剩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国家或省环保规划规定开展清洁生产的重点行业企业,按有关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十三五”期间,全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超过10000家次。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实施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中的项目要全部完成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加强清洁生产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在省重大科技专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资金中,重点支持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力度,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国际先进节能环保技术的引进、吸收和再创新,开发推广一批适合我省行业特色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对先进清洁生产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加强对应用示范工作的跟踪评估与进展交流,定期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规范。
建立清洁生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我省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网上注册申报、审核信息和绩效数据的入库存储、逐级上报、分类统计和实时查询信息化平台。建立清洁生产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集中展示清洁生产工作动态、法规政策、标准体系以及审核方法等资源信息。
构建多元化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清洁生产服务中心,协助地方政府部门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支撑工作。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联盟,集中专业和技术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清洁生产政策研究、技术攻关和推广,组织编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指南、案例汇编。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清洁生产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清洁生产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我省清洁生产专家库,加强对专家的交流培训,统一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理解和评估验收尺度,为全面开展清洁生产提供人才资源支持。
完善政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广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推行清洁生产。修订《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规范企业的清洁生产行为以及政府管理有关流程及要求。结合我省产业特色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地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强化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针对冶炼废渣、化工废渣、采矿选矿废渣、煤电固废、陶瓷废料等工业固体废物,推广一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再生化学纤维(涤纶)、废塑料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等行业规范企业建设为依托,加快再生资源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深化“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区发展,实现再生资源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推进绿色协同链接。推行循环生产方式,促进企业、园区、行业间链接共生、原料互供、资源共享,拓展钢铁石化、火电建材等不同产业固废协同处理、能源转换、废弃物再资源化等功能。鼓励林浆纸一体化、生物技术处理餐厨废弃物、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生活污泥资源化利用等,创新工业行业间、工业社会间的生态链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静脉产业类)。
培育再制造产业。积极推广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增材制造、疲劳检测与剩余寿命评估等技术工艺,建立再制造逆向智能物流体系,落实再制造产品认定制度,实施高端再制造,智能再制造和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推进国家与省级再制造产业基地、试点单位建设,完善再制造产业相关政策支持,积极稳妥推进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
专栏4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
“百园”循环化改造工程。重点围绕园区公共服务类项目、产业链关键补链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探索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园区循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专家挂点指导,为试点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建设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对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园林废弃物、废旧纺织品等进行集中资源化回收和规范化处理,推动典型废弃物的集中规模化处理和利用。发挥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协同效应,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与垃圾焚烧、填埋设施的协同共享,加强能源、水资源和固废处理设施的一体化建设。
再制造基地建设。推进汽车零部件、办公设备、机电产品再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建设,选择产业基础好的地区开展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并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园区系统能源改造。加快推进具有稳定用电负荷、连片屋顶资源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到2017年底前,全省产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比2014年新增200兆瓦。积极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替代燃煤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改造条件且运行未满15年的在役纯凝气发电机组实施供热改造;加大现有热电联产机组挖潜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机组改造为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和小热电联产机组。到2017年,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工业园区和珠三角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
(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加快开发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开展绿色设计试点示范,优先以空气净化器、绿色家电、高效节能照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材等产品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开发推广绿色产品,着力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建立各方协作机制,征集、发布重点节能设备(产品)、工业节水装备等绿色产品目录,引导绿色生产与应用。
积极创建绿色工厂。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结合行业特点,分类创建绿色工厂。优化制造流程,应用绿色低碳标准建设改造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选用环境友好的原辅材料、清洁的能源、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加强生产制造管理,优化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和环境影响,营造良好职业卫生环境;实行清污分流,废气减排处理、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鼓励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和装备,建设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和能管中心,优化工厂用能结构。推行资源能源环境数字化、智能化管控系统,实现资源能源及污染物动态监控和管理。
大力打造绿色园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创建示范,深化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以产业集聚、生态化链接和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推行园区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推进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等工程项目,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园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示范意义大的示范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模式。
构建绿色供应链。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设备、大型成套装备、建材等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落实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体系。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完善采购、供应商、物流等绿色供应链规范,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到2020年,在重点行业初步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专栏5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
绿色产品示范工程。选择量大面广、与消费者紧密相关、条件成熟的产品,开展绿色设计示范,开发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并择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产品。
绿色工厂示范工程。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开展绿色示范工厂创建,实现工厂绿色发展,并择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工厂。
绿色园区示范工程。在国家级和省级产业园区中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开展绿色示范园区创建,并择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园区。
绿色供应链示范工程。在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选择一仳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并择优创建一批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工程。在机械、食品、纺织、化工、电子、家电等行业开展绿色制造项目示范,向国家推荐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五)强化标准技术服务,构建绿色制造支撑体系。
健全绿色标准。发布实施《广东省节能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2016-2020年)》,制修订能耗、水耗、物耗、污染控制、资源综合利用及绿色制造管理体系等标准规范,完善产品从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到再制造的全生命周期绿色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制定分行业、分领域绿色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搭建开放的绿色标准创制公共平台,加强与国际标准对接互认,强化标准实施,建立企业绿色制造标准白皮书制度,开展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察、能效和环保“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结果应用。
提升绿色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围绕制约节能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装备,在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高效储能、智能控制、智能电网、节能监测等领域加大研发和示范力度,培养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在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加大多污染协同处置、垃圾处理处置、环保材料与药剂、生态治理、环境污染监测、环境污染应急等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建设一批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应用示范工程。以提升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产业化应用为目标,提升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资源、农林废弃物、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等重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创新中心,形成适应工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和装备产业化能力。加强智能控制、智能电网、环境监测仪器、环保技术装备等新兴领域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及质量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以及前瞻性的计量技术服务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技术与装备的提升。
加强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成立若干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面向企业开展能源审计、评估、检测,环保技术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咨询等服务。鼓励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基础数据库和重点行业绿色制造生产过程物质流数据库,建设绿色制造技术、专利池,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贡献。建立以技术咨询、工程设计、设施运营、人才培训和信息发布统计等为主要内容的节能环保服务业体系,开展网上教育培训与咨询服务,加快专利转化和技术交易,提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发布展示、清洁生产审核服务、园区循环化改造咨询服务、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需求发布等项目对接综合功能。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投融资市场体系,大力推广采用PPP、技术指导与设备维护等多种形式的环境污染治理和运营管理模式,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设施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业绿色发展的重大意义,将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并做好与省方案的衔接,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财税扶持。
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工业绿色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利用各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集中力量支持传统产业改造、绿色制造试点示范、资源综合利用等。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装备等领域财税支持政策。
(三)拓宽融资渠道。
以绿色金融支持工业绿色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绿色制造投融资机制,加强产融衔接,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市场,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产业基金,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技术和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
推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节能监察管理、节能评估和审查、清洁生产审核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完善各级节能监察等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节能执法,全面实施国家及省级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加强节能环保工程设计、监理和节能环保产品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绿色制造发展状况调查和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标准和标识实施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利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五)加强对外交流。
积极引进国外先进适用绿色制造技术和管理理念,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强与国外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等在绿色制造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鼓励我省先进绿色制造技术、装备和服务“走出去”。
(六)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举办节能宣传月、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地球一小时等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大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成果、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意识、参与度和积极性,为绿色制造营造良好的消费文化和社会氛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12月14日